
2000年,新西兰宪法规定的五个最高职位:国王(由英国女王兼任)、总督、总理、议长、最高法院院长均由清一色的女人担任,以至令世人惊叹南太平洋上出现了一个“女儿国”。事实上,新西兰的女权历史悠久,1893年,新西兰的妇女就获得了选举权,是世界上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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